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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廉政宣導】115年農曆春節期間,請遵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
發佈日期 2026 年 1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71
公告內容

一、農曆春節將屆,請落實廉政倫理事件報備與登錄。
二、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飲宴應酬則不得參加,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同仁踴躍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四、檢附宣導海報、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空白表)及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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