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停止適用相關函釋(教師會代表擔任教評委員疑義)
發佈日期 2021 年 6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91
公告內容

一、教育部86年3月28日台(86)人(一)字第86030517號函、86年6月5日台(86)人(一)字第86054323號函、88年10月6日
台(88)人(一)字第88111715號書函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88年9月13日八八教中(人)字第88530297號書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二、旨揭函釋分別因規範教師會不可指派擔任行政工作之教師擔任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之教師會代
表、留職停薪等人員不宜被選(推)舉為教評會委員或後補委員、衡酌教評會決議比例依校務會議予以提高、及教評會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包括教師會代表等事由,未合現行教師法、教評會設置辦法及函釋,應予停止適用。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