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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5學年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發佈日期 2026 年 9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學生園地,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86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5年9月11日北市教中字第1153099861號函。

二、申請人須具備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獎學金申請項目: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本項獎學金係由教育部核配名額,依據實施計畫第十條第四項規定,學業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依成績總分高低排列名額,如分數相同者,則依以下順序排序: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

2、國中:每校至多2名。

3、請於115年9月23日(三)前向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完成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個人賽:須檢附115年4月16日至116年4月15日期間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影本。
2、團體賽(含語文、科學、創意、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須檢附115年4月16日至116年4月15日期間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之證件影本。
3、主辦單位須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所發放之獎狀,其他如教育部體育署、地方政府、協會/總會等均不符合申請條件。
4、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且不得重複申請;如同時提出申請,將取消資格。

5、請於116年4月19日(一)前逕送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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