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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6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一案
發佈日期 2026 年 8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資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2
公告內容

(一)對象:
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之對象:低收入戶家庭、中低收入戶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另各類學生,不包括就讀於研究所、空中大學、空中大學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者。
(二)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需要協助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其中團隊需要協助學生人數比率愈高者將優先補助,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2、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大湖農工網站(https://www.thvs.mlc.edu.tw/)公告內容。
3、另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三)本校有興趣申請者,請於9月4日(五)前,洽本校輔導室資料組2533-38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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