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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辦理「110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 章」徵稿活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5月6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62021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徵稿活動,
重要訊息如下:
(一)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星期三)止。
(二)錄取通知時間:110年10月1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
(三)收件方式:一律採電子郵寄方式(活動專屬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四)注意事項: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並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三、徵選作品一經採錄,每篇稿費為新臺幣900元。相關規定及細節請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blgbun.sce.ntnu.edu.tw/compositio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