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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本市兒少免於遭受網路私密照傷害,並宣導求助管道]宣導資訊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9年8月21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75675號函辦理。

二、內容: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近年來行動裝置拍照及上網普及,未成年學生遭受本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之風險提高。為避免兒少遭受網路私密照傷害,並宣導三不一報:「不要拍、不要傳、不要搜尋下載」;若發現有同學或朋友受害,即刻撥打「110」報警或「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如私密照遭網路散布, 可洽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址:i.win.org.tw)協助下架。

三、宣導:臺北市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台北市基督教教會聯合會邀請網路名人-龍龍,拍攝宣導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