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組織架構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設有普通班、特殊班、體育班、舞蹈班、學習資源班。校長項下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輔導室、會計室、人事室、補校等3處3室及1補校。
本校各單位職掌(預算員額數)如下:
- 校長室綜理全校事務。
- 教務處辦理課程教學、學籍管理與教學設備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學生事務處辦理學生活動、生活輔導、生活教育、衛生保健及體育活動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總務處辦理校內公物維修管理、校舍及財產管理、校園環境綠美化、公文及檔案管理、校舍興建及修繕、教職員工薪津製作發放、零用金及相關預算經費移撥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輔導室辦理學生學習及生涯發展輔導、特殊教育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業務等事項。
- 補校辦理補校業務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