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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大直高級中學110學年度直升入學招生簡章」修正版,請參閱~

說明:
一、旨揭簡章內容業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6月1日北市教中字第1103051232號函核准。
二、請各校依簡章內容規定辦理直升相關作業,並持續加強宣導直升期程修正部分,以維護學生升學權益。

PS:

1.請本校欲申請大直直升同學,務必於規定期間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2.有關大直直升登記報到、公告放榜相關說明,請參閱附件~或至大直高中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