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專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交安禮讓月-交通安全特派員票選活動】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北市教終字第11230227941號函。
二、112年度交通禮讓月活動主題訂為「路口行走愛注意,駕駛行車要心細」,活動實施期間於11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三、交通安全行為特派員活動
1.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鼓勵參加)。
2.活動方式:以學生的角度進行通學環境裡交通安全行為的觀察或自身經驗,從10個交通安全行為中進行票選,選出1個最需要被重視的交安行為,並寫出選擇需要被重視的交安行為原因喔!
(1)安全過路口,行前左看、右看、再左看
(2)穿戴亮色衣物與物品,行走安全,提高能見度
(3)等待穿越道路時,與路緣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大型車內輪差與視野死角的危險
(4)紅燈停綠燈行,確認秒數再行動,秒數不足不急過
(5)專心過馬路,行走不嬉戲,不逗留、不滑手機
(6)設有人車共道的人行道,騎乘自行車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7)對禮讓行人的車輛駕駛揮手點頭致謝,表達感謝
(8)乘坐汽車應繫妥安全帶,下車時須注意後方來車再下車
(9)騎乘機車時應配戴合格安全帽,並不超載,確保自身安全
(10)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遵守秩序排隊上下車
3.活動線上表單:請上網填寫google表單,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jZtSY6axjXf9CvoX6

四、本市男、女童軍將於5月6日(星期六)下午2時假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辦理交通安全禮讓誓師與宣導活動,鼓勵師生踴躍參與。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交通安全教育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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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納入監理牌照管理、投保強制汽 車責任保險及行駛路權宣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2年5月18日北市教終字第1123044178號函。
二、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原電動自行車已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並強制納入監理牌照管理,須登記領牌及投保強制車險,使用中車輛需於2年內
(即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年滿14歲以上才能騎乘,另本市自104年起已公告微型電動二輪車(原電動自行車)不得於人行道及市區自行車道騎乘,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將依法開罰。
三、有關實車查核及掛牌服務等車輛管理作業,請洽詢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另交通部公路總局官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以中、英、越南、泰國、印尼、緬甸、柬埔寨等7國語言進行宣導。
四、微型電動二輪車停放規定及行駛路權等訊息,可至本府交通局官網首頁/自行車與慢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項下查詢。
-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納保相關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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