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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廉政倫理宣導-114年春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
發佈日期 2025 年 1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8
公告內容
  • 春節將屆,餽贈、邀宴行為較為頻繁,請師長同仁恪遵「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應依規定確實報備登錄,並避免酒駕、出入不正當場所之違法違紀行為。
  • 受贈財物之原則
    • 收受餽贈要注意,廉政倫理莫忘記。
    • 受贈財物想仔細,知會政風免爭議。
    • 受贈財物需登記,避免利害保平安;超過禮俗應拒絕,親友代收應退回。
  • 飲宴應酬之原則
    • 受邀飲宴宜三思,深思熟慮不徇私。
    • 飲宴應酬應避免,利害關係不參加。
    • 如與職務有利害,飲宴應酬需避開。
  • 請託關說之原則
    • 請託關說涉不當,簽報知會不可忘。
    • 請託關說要注意,知會政風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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