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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廉政宣導】114年端午節廉政倫理宣導
發佈日期 2025 年 5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8
公告內容

端午節將屆,餽贈、邀宴行為頻繁,請師長同仁恪遵「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應依規定確實報備登錄,並避免酒駕、出入不正當場所之違法違紀行為。

為深化對廉政倫理法令認知,請多加運用「臺北e大」(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線上課程,選讀廉政倫理法令相關課程。

  • 受贈財物之原則
  • 收受餽贈要注意,廉政倫理莫忘記。
  • 受贈財物想仔細,知會政風免爭議。
  • 受贈財物需登記,避免利害保平安;超過禮俗應拒絕,親友代收應退回。
  • 飲宴應酬之原則
  • 受邀飲宴宜三思,深思熟慮不徇私。
  • 飲宴應酬應避免,利害關係不參加。
  • 如與職務有利害,飲宴應酬需避開。
  • 請託關說之原則
  • 請託關說涉不當,簽報知會不可忘。
  • 請託關說要注意,知會政風保權益。
  • 其他
  • 社交禮俗不逾矩,請託關說需報備,謹言慎行少煩惱,廉政倫理要遵行。
  • 應對進退均有據,利害關係要迴避,請託關說要思考,廉潔自持最重要。
  • 拒絕有禮,禮“輕”情意“重”,無禮更輕鬆。
  • 不收禮、不送禮、不飲(邀)宴,廉政倫理莫忘記。
  • 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

  • 法務部廉政署防貪業務專區/廉政倫理連結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72/6582/Lpsimplelist

  •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系列短片(關說篇、不當場所篇、應酬篇、送禮篇)國語版連結
    //www.aac.moj.gov.tw/6398/6548/6572/6582/60779/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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