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自學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書暨相關表件各1份,請參閱。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064
公告內容

依據台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作業流程圖」個人申請案部分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於112年10月31日下午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
(二)申請人於112年10月31日前上傳完成申請作業並送件至戶籍所屬學區學校,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計畫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於112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12年11月8日(星期三)期間召開會議,並於112年11月10日(星期五)前上傳學校與申請人擬定後之實驗教育計畫,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申請相關表件請於附件下載。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