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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113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第2期」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4 年 3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生活教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2
公告內容

一、研習依據: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本中心113年度研習行事曆。
二、研習對象:
(一)依據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時通過之附帶決議:校長應完成需完成性平調查人員初階、進階、高階培訓,調訓已經完成進階研習之校長。
(二)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進階培訓之人員(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三)前兩項報名人數未達研習額滿人數時,開放以下人員報名,須已完成第(一)項進階研習,依報名順序錄取5名。(非依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人員,請指派單一窗口受理報名,並由單一窗口將報名人員姓名及身分證號碼e-mail至承辦人信箱,依收件時間序優先錄取前5名,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1、本市、新北市、基隆市之執業律師。
2、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機關正式編制人員(不含委託單位)。
3、現任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三、研習人數:40人。
四、研習日期:113年4月29日(一)、5月3日(五)、5月16日(四)、5月23日(四),共4天。
五、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18日(四)止,額滿則提前截止報名。
六、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七、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23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5分之1,不核予研習時數。
八、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
(二)線上報名後,請將調查人才庫進階研習證書或研習時數證明於4月18日(四)前傳真或e-mail給承辦人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請再來電確認是否寄達),未於期限前檢附者恕不遴選參加本研習。
(三)本中心將依報名順序遴選,遴選結果、課程資訊、課程異動等將至遲於開課前3日內,以各研習員登錄於研習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保持開通並有足夠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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