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修訂COVID-19防治相關指引,以配合居家檢疫/隔離天數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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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3 月 31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學生園地, 防疫專區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1,819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3月15日北市衛疾字第1113114659號函辦理。 二、為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併考量Omicron變異株特性、疫苗覆蓋率、醫療量能整備狀況,自111年3月7日起調整入境檢疫及居家隔離對象之檢疫/隔離天數為10天,並於其檢疫/隔離期滿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配合修訂相關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四、前述入境7天內提前解除隔離治療者,請務必依規定於其解除隔離治療時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請個案接續進行居家隔離至入境第10天,惟本類對象,係參照入境人員檢疫之原則,針對自流行地區入境者進行隔離觀察一段時間(疾病平均最長潛伏期),以監測及確認其於入境前或入境時是否有再重複感染所採行措施,爰得比照現行入境檢疫者之規定,於解除隔離治療後之居家隔離期間可與一起搭機入境家人同住。 五、相關訊息請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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