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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110年機關綠色 採購績效評核方法」
發佈日期 2021 年 1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事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790
公告內容

主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110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環保署109年12月30日環署管字第1091218484號函辦理。
二、請參照「110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如附件)規定加強辦理綠色採購作業,以落實政府採購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相關規範,並擴大機關綠色採購成效。
三、為利綠色採購比率、促進綠色消費及達成環境效益之計算,凡屬綠色採購範圍之綠色採購項目、金額及標章編號均應進行申報,並請於進行採購前先至「綠色生活資訊網(https://greenliving.epa.gov.tw/newPublic/)」查詢最新環保標章產品狀態,避免發生綠色採購認定爭議。
四、「110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擴大綠色採購範圍,將「參與環保署認列之綠色旅遊行程」納入加分項目,機關應優先採購環保標章、第二類環保標章或第三類(省水、節能、綠建材標章)產品或其他綠色產品或參與環保署認列之綠色旅遊行程,以提升綠色採購成績。
五、請鼓勵工程及勞務採購之承攬廠商於計畫執行過程中,積極實施綠色採購,並由承攬廠商至「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網址:https://greenliving.epa.gov.
tw/GreenLife/PurChaseRpt/login.aspx)申報綠色採購金額。
六、機關綠色採購成果填報、不統計金額申請及補件期限:各機關於 110年 1月 1日至 110年 12月 31日所辦理之綠色採購成果,及相關不統計申報需求,請於 111年 1月 17日(星期一)前完成,111年 1月 18日(星期二)0:00起關閉 110年機關綠色採購成果申報功能,屆時各機關將無法再行修改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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