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加入北安志工 |
|---|---|
| 發佈日期 | 2026 年 1 月 08 日 |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學生園地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112 |
| 公告內容 |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正式志工養成】 一.請確認是否完成兩項志工訓練(志願服務法第9條)
不限時間、地點,只要參訓過即可。如有以上證明,請提供給輔導室備查。 如不確定或未參與訓練,請由下方管道完成訓練。 <6小時基礎訓練> 請透過臺北E大參訓: 1.請註冊及登入臺北E大。 2.請於課程搜尋欄填入:志工基礎。 3.點選志工基礎教育訓練(6小時版) 報名、上課並完成測驗。 4.完訓後,請於上方頁籤 我的課程-學習紀錄 中,找到本課程選項,勾選列印證明。 5.請繳交至輔導室備查。
<3小時特殊訓練> 1.本校將於每年年初依需求不定時開課,如有需要請告知志工團長,俾利統計需求。 2.或自行參加其他機關所辦理的特殊訓練。
二.請於每年年初配合學校志工人員年度造冊,以利志工團體保險承保作業,保障您的人身安全。
三.恭喜您成為北安正式志工,您將享有以下權利,請至志工管理整合平台上查詢相關資料。 1.服務時數登錄。 2.各項志工獎勵申請,包含榮譽卡。 3.受團體保險保障。
※請注意※ 如未完成6+3小時訓練及志工團體保險, 將無法採計服務時數及各項志工獎勵。(不得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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