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公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出國之相關規定 |
---|---|
發佈日期 | 2023 年 5 月 22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223 |
公告內容 | 一、本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學期中請假出國應依「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作業補充規定」第7點規定辦理,即教師於寒暑假外之學期間,如因公、特殊事由或重病出國就醫等原因請假出國,得由學校審酌無影響教學及校務推展後,核准給假。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