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廉政宣導-春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 發佈日期 2024 年 2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434 公告內容 一、農曆春節將屆,請落實廉政倫理事件報備與登錄。 二、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飲宴應酬則不得參加,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同仁踴躍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pdf2.37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pdf 【2024-02-01】臺北市112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候用主任甄選相關事宜,請參閱 【2024-02-01】函轉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13年2月份公共服務政策溝通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