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師因安胎事由申請延長病假,得否因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COVID-19)疫情因素,放寬醫療機構診斷書規定 疑義 發佈日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324 公告內容 依教育局函轉教育部110年10月12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2967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相關附件 教育部書函 教育部書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教育部書函.pdf103.4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教育部書函.pdf 【2021-10-19】轉知教育部「家長防疫照顧假之說明」 【2021-10-19】教育部製作「笑氣根本不好笑!」文宣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