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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本市教育盃賽事開放家長觀賽及相關防疫措施相關配合事項如下
發佈日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體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27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6日公告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因
應措施續辦理。
二、適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鬆綁相關場館及活動防疫措
施,本市即將展開之教育盃,同意每位選手以1位家屬入場
觀賽為原則,應配合各校團進團出,並於該場比賽賽後20
分鐘內離開比賽場所。
三、選手、教練、裁判、隊職員、工作人員、選手家屬應具有
下列健康證明之一者(12歲以下兒童不在此限) ,若無法
提供相關資料將禁止進入場館。
(一)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滿14天以上之證明。
(二)確診者之康復證明或解除隔離通知書。
(三)7日內之居家快篩陰性或PCR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另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實名制、體溫量測、單一出入口:採團進團出,且須有
帶隊人員同行,由參賽學校統一造冊;各校各隊進場前
應自行檢視確認人員體溫、健康證明等,並繳交當日入
場前繳交防疫健康聲明書,由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於賽會
場地出單一出入口前隨機抽查。
(二)容留人數:室內80人,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
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上限維
持為300人,並由各校依場地情況訂定人數上限,公告於
該場比賽學校網頁。
(三)分區分流:設置預備區、比賽區及休息區等3區分區分
流,並依屆時警戒等級規定之集會活動人數規定辦理。
各場館動線採單一出入口及人流管制,全面禁止飲食,
可喝水。
(四)除上場比賽球員及執法裁判員外,其餘人員(教練、未
上場球員、隊職員、師(家)長、工作人員)一律全程配
戴口罩。
(五)管制點放置乾洗手液或酒精,經常接觸面每隔2小時消毒
1次,室內空間使用空調時仍應保持空氣流通。
五、其他相關事宜請逕上競賽承辦學校網頁,若有最新訊息將
於網頁隨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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