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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校「學生考試規則」(112.01.09修訂),即日起適用,請務必參閱,維護自己考試權利。
發佈日期 2022 年 9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15
公告內容

請參閱: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學生考試規則1120109

附件-111校內普通班學生考試特殊需求申請表

【111年10月14日】新增:
本校學生考試規則第五點說明:若試題卷上另有規定,如:「未用黑色原子筆作答,以零分計算」或「作答超出格子外,不予計分」等,將依試題卷上規定處置;若未說明,則依本校學生考試規則處置。

【111年11月7日】課發會修正內容對照表:北安學生考試規則修正對照表111.11.07

請同學們在紙本試卷上作答時,務必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並將答案寫於指定欄位。
在電腦答案卡上,務必將班級、座號、姓名、科目及相關需畫記部分完整填入,若不完整將依規定扣分。


【112年1月9日】新增:第十三點,….電腦卡最上面一欄請務必填寫正確「科目」名稱,下面科目代號不需畫記,請同學們留意。未填寫或填寫不正確科目將依規定扣分。北安學生考試規則修正對照表11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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