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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4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
發佈日期 2025 年 7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8
公告內容

報名資格
一、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2條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二)三年內(自111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曾受聘擔任學生助理員、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800小時以上之人員。
二、 具有臺北市特殊教育助理員職前訓練證明(36小時培訓成績及格)者尤佳。
三、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各條款規定不得進用為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情事者。

其餘詳見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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