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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皇翔中山大樓所屬之騎樓及室外場所,自 110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08
公告內容

說明:
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皇翔中山大樓(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62號)所屬之騎樓及室外場所,自110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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