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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COVID-19社區防疫相關處分書與防疫指引」
發佈日期 2021 年 11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73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49598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COVID-19社區傳播風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前已規範快篩陽性者、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及自國外入境者等對象,於隔離或檢疫期間應留在家中,禁止外出。
三、惟考量隔離或檢疫期間遇有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為避免前開對象之生命、身體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離開隔離或檢疫處所之適當行為,不予處罰,其法律免責已於行政罰法第13條明文規範。
四、遇緊急避難疏散時,撤離時應正確佩戴口罩,並儘速聯繫所在地方政府或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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