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 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 發佈日期 2020 年 11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593 公告內容 檢附教育部原函及解釋令各1份。 相關附件 教育部函 教育部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教育部函.pdf98.8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教育部函.pdf 教育部解釋令 教育部解釋令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教育部解釋令.pdf757.3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教育部解釋令.pdf 【2020-11-17】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5項晉升官等(資位)訓 練辦法部 ... 【2020-11-17】北市府勞動局檢送勞動部修正「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 應行注意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