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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文化部「影視劇組拍攝防疫管理措施」業經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對外公告
發佈日期 2021 年 8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29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90660號函辦理。

二、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其中禁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之規定,業經指揮中心函釋,係指「在家聚會」及「社交聚會」,並未包含工作場合。因影視劇組之拍攝,係屬工作,其拍攝工作場域(包含室內及室外)屬工作場所,故不受室內5人以上、室外10 人以上之人數限制。

三、本措施之適用對象,包含影視拍攝劇組及製作團隊之所有人員(含工作人員及演出人員)。舉凡電影片、電視節目、流行音樂節目、廣告、MV等各類型、各製作規模之影視拍攝劇組,均可參考適用。

四、本措施相關公告資料,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文化部網站查詢、下載,相關連結網址為:
(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連結網址:

1、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aiGegg4ncYmMP9dTx4W_Zw?typeid=9。
2、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0dWko8-KoNu4CACnFJCpxQ。
(二)文化部網站,連結網址:

1、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130659.html。
2、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30791.html。(請點選:影視劇組拍攝防疫管理措施)。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台北市電影委員會製片組,電話: 02-2709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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