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金陵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金陵女子高級中學「第23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鼓勵學生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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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550 |
公告內容 | 第23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辦法 110.11
五、類別及字數: 高中組: 1.散文:以1,000字至3,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國中組 1.散文:以1,000字至2,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六、獎勵方式:每名頒贈獎狀乙紙,獎金如下: 高中組: 1.散文: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2.新詩: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國中組: 1.散文: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2.新詩: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以上各類作品視參加篇數及水準錄取佳作若干名,獎金伍佰元。作品未達錄取標準,以從缺處理。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1年03月04日止。 八、評審: 所有參賽作品經密封初審後,聘請教授及文壇名家複決評選。得獎名單、作品預訂於民國111年5月中旬個別通知,並公佈於本校公佈欄及本校網站:www.glghs.ntpc.edu.tw。本校擁有全部入選作品發表權及版權,並得擇優發表或出版專輯,唯不另支稿酬。 九、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限投一篇。 2.作品須為未曾發表於報刊、校刊、雜誌及網路等之創作。嚴禁抄襲,若發現不實情事,取消參賽資格並通知所屬學校。 3.作品一律以:新細明體,12號字型大小打字,A4紙張直式横書,列印一式三份,紙稿連同電子檔(光碟或E-mail)交件,附件【報名表】請詳細填寫,連同作品寄至本校。 ※注意:稿件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 4.信封上請註明「金陵文藝獎徵文」字樣,請以掛號郵寄: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56號,金陵女中圖書館。 5.一律不退稿,請自行留底稿。 6.聯絡人:程璧玲 老師,電話:(02)2995-6776 轉281、傳真:(02)2999-4847、 E-mail: gl-library@live.glghs.ntp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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