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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金陵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金陵女子高級中學「第23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鼓勵學生參加。
發佈日期 2021 年 11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37
公告內容

第23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辦法             110.11

 

  • 主旨:鼓勵學生創作風氣,提昇語文表達能力,發揮自我成長與關懷社會之精神。
  • 主辦單位:新北市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 徵文題目:自訂,限用語體文。
  • 徵文對象:新北市、台北市公私立高中、國中學生。

五、類別及字數:

高中組:

1.散文:以1,000字至3,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國中組

1.散文:以1,000字至2,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六、獎勵方式:每名頒贈獎狀乙紙,獎金如下:

高中組:

1.散文: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2.新詩: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國中組:

1.散文: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2.新詩: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以上各類作品視參加篇數及水準錄取佳作若干名,獎金伍佰元。作品未達錄取標準,以從缺處理。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1年0304止。

八、評審:

所有參賽作品經密封初審後,聘請教授及文壇名家複決評選。得獎名單、作品預訂於民國111年5月中旬個別通知,並公佈於本校公佈欄及本校網站:www.glghs.ntpc.edu.tw。本校擁有全部入選作品發表權及版權,並得擇優發表或出版專輯,唯不另支稿酬。

九、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限投一篇。

2.作品須為未曾發表於報刊、校刊、雜誌及網路等之創作。嚴禁抄襲,若發現不實情事,取消參賽資格並通知所屬學校。

3.作品一律以:新細明體12號字型大小打字A4直式横書,列印一式三份,紙稿連同電子檔(光碟或E-mail)交件,附件【報名表】請詳細填寫,連同作品寄至本校。       ※注意:稿件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

4.信封上請註明「金陵文藝獎徵文」字樣,請以掛號郵寄: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56,金陵女中圖書館。

5.一律不退稿,請自行留底稿。

6.聯絡人:程璧玲 老師,電話:(02)2995-6776 281、傳真:(02)2999-4847

E-mail: gl-library@live.glghs.ntp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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