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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年中秋節廉政倫理宣導-秋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
發佈日期 2024 年 9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5
公告內容
中秋節廉政倫理宣導海報

 

中秋佳節將至,於此期間易生受贈財物或飲宴應酬等情事,學校師長同仁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簽陳機關首長並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保障自身權益及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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