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春節期間爆竹煙火施放安全宣導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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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 月 16 日 |
發佈單位 | 事務組 |
公告類別 | 防災教育專區, 行政公告, 學生園地, 防災教育專區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550 |
公告內容 |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月16日北市教安字第1123005944號函辦理。 二.春節將屆,為防止引發火災等公共安全意外事故,請勿於校園內及本市河濱公園施放爆竹煙火。 三.有關兒童(未滿12歲)施放爆竹煙火規定部分,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另禁止兒童施放飛行類(如沖天炮)、升空類(如空中美人)及摔炮類等一般爆竹煙火。 四.「臺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已規範高速公路、大眾捷運系統及高架道路路權範圍內、古蹟、醫院、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及基地範圍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 五.鼓勵使用電子鞭炮或爆竹音效替代傳統爆竹燃放,爆竹燃放音效可至本市消防局局網站https://reurl.cc/LpX1N7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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