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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 (以下簡稱幼兒園)110學年度第1學期招生事宜
發佈日期 2021 年 5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74
公告內容

一、旨揭幼兒園招生對象為出生滿2足歲至6歲之兒童。
二、收托順位如下:
(一)優先順位:就讀該園幼兒之兄弟姊妹、就讀本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滿2足歲之幼兒(經幼兒園查填符合優先順位人數,計有幼幼班 8名)。
(二)第一順位:服務於本府市政大樓之員工子女及孫子女(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子女)。
(三)第二順位:服務於本府市政大樓以外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臺北市議會員工(含議員、公費助理)之子女及孫子女。

(四)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幼兒之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家長應於幼兒園正式收托日前,提供已復職之證明,未提出者,取消收托資格。
三、收托班別、年齡及名額:

(一)大班(104年9月2日~105年9月1日出生):招收1名,備取數名。
(二)中班(105年9月2日~106年9月1日出生):備取數名。
(三)小班(106年9月2日~107年9月1日出生):招收1名,備取數名。
(四)幼幼班(107年9月2日~108年9月1日出生):招收22名,備取數名。
(五)「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收托辦法」第3條規定,該園得優先收托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之兒童4名,大、中、小、幼幼班各1名。準此,如有符合資格者之子女1人報名,各班應優先收托或列第一順位備取;同班報名逾1人依實際情形抽籤決定優先者,餘再與各班各順位依序辦理招生作業。
(六)凡報名參加抽籤並列入備取名單者,遇幼兒園通知補位時,需於接獲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送托,逾期視同放棄資格,園方得逕予通知下一位備取人員。

四、收費標準:現行每月月費新臺幣(以下同)4,500元(110學年度將轉型非營利幼兒園,實際收費標準以新學年度開
學通知單為準)。
五、收托日期時間:本(110)年8月1日起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止,不提前收托。

六、延後收托時間及費用:下午6時至7時,前半小時酌收延托費50元,後半小時再酌收延托費100元。
七、報名時間:自本年5月3日(星期一)起至同年月18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八、報名方式:
(一)請洽本校人事室。
(二)未具員工愛上網使用權限之同仁及育嬰留職停薪同仁需填妥報名表並黏貼服務單位證明文件(識別證)影本,
連同戶口名簿影本交由人事單位核章後,於報名期間內逕向該處報名。報名表可至該處網站(https://dop.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
(三)該處訂於本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2時,假市政大樓11樓南區本處1103會議室抽出正、備取序號,備取名單自本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有效。為期抽籤作業符合公開、公正及公平,將全程直播,本處並另函請本府教育局及政風處派員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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