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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 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 自願退休條件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之認定標 準疑義
發佈日期 2021 年 10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97
公告內容

檢附教育部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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