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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1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2021 年 12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生活教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04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0年12月29日北市教軍字第1103127765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請師生參考「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1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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