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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自112年10月1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
發佈日期 2023 年 10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78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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