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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告:本市各級學校處理生對生校園霸凌事件檢核表(114 年 11 月修訂)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學生園地, 防制校園霸凌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5
公告內容

 

  • 臺北市各級學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檢核表
    本校奉北市教育局來文,檢送 「生對生校園霸凌事件檢核表(114 年 11 月修訂)」 1 份,提供校內處理相關事件時併同檢核及核章使用,特此公告。

    一、修訂依據

    本次修訂依據:

    •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度第 3 次校園霸凌事件諮詢委員會議紀錄


    二、本次檢核表主要修訂內容

    新版檢核表更新如下:

    1. 新增各階段辦理完成核章處(需註明填表時間)。

    2. **項次 4-1:**新增檢核「知悉後是否視事件情節先行輔導管教、關懷當事人並通知家長?」(準則第 21 條)。

    3. **項次 4-2:**新增「知悉後是否保全或初步調查相關證據、資料?」(準則第 23 條)。

    4. **項次 7:**新增「輔導管教作為」填寫欄位。

    5. **項次 25:**新增「事件成立之輕微/嚴重情形」及「不成立:是否屬偏差行為」。

    6. **項次 31:**新增「輔導管教措施(含相關會議)」填寫欄。

    7. **項次 32:**新增「是否針對當事人擬定輔導計畫並持續追蹤?」(準則第 58 條第 2 項)。

    8. **項次 36:**新增填寫「針對本案當事人之輔導與管教作為」。


    三、後續作業與結案規定

    各校辦理疑似校園霸凌案件時,請依新版檢核表辦理;案件完成實體處理後,務必依《準則》第 62 條規定,檢附下列資料報局備查,並於 教育部校安通報(校園霸凌事件管制系統)同步申請結案

    1. 生對生校園霸凌事件檢核表(114 年 11 月修訂版)

    2. 校安通報單

    3. 疑似霸凌事件檢舉書(含附件)

    4. 審查小組會議紀錄及簽到表(含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名單)

    5. 當事人調和意願書

    6. 調和會議紀錄及簽到表

    7. 調查/調和報告

    8. 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會議紀錄及簽到表(含名單)


    四、附件

    📎 生對生校園霸凌事件檢核表(114 年 11 月版)

    臺北市各級學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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